中国法学教育模式有哪些,中国法学教育模式有哪些特点?

近年来,法学专业成为高校中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。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,法律工作者群体理应日趋壮大,法律服务行业理应日益精细化,为何我国法学毕业生却无法找到工作、一些法律实务部门招录不到合适的法律人才?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呈现教学内容与实践需要相脱离的困境。与我国法学教育相比,美国法学教育以“案例教学法”为中心,使其所培育人才符合市场需求,值得我国法学教育借鉴。

美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要求老师事前反复精选案例,布置学生阅读,并为预先没有知识背景的学生提供知识背景、分析视角、技艺和引导性材料。[1] 因此,案例教材很大程度上由精选案例汇编而成。选入案例按照章节进行划分,分别指向前后具有一定逻辑连贯性的法律规则。案例材料本身是未经提炼的或是稍经剪裁的原始文本,呈现法官的法言法语,这与国内的法律案例教程存在很大不同,案件事实与法律意见存在于未经提炼的法律文本中,需要学生进行阅读、理解和初步归纳,从第一时间即培养学生接触法律实践文本。

相对而言,国内法学院的本科教育强调规则的熟记与理解,研究生教育则强调学术研究,要求研究生关注规则背后的理由和政策,配套法教义学及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对文本进行分析。由于美国法学教育本身属于研究生教育,在一开始即强调各种法律价值观念的学习,以引导学生思考演绎法律问题。

就阅读而言,每学期的第一堂课,甫一开始,授课教师都会对其课程进行简明扼要的介绍。其中一部分是介绍课程得分的各项指标,比如课上讨论与课后作业各自所占期末考试的权重;另一部分则是给学生开阅读书单(Reading List)。

阅读书单一般会涉及到本门课程指定的参考书目有哪些,将包括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、版本、出版日期、购买与下载途径。其中哪些是必读书目,哪些又是选读书目;而为了配合课程进度,学生又可能需要准备的案例大致有哪些,这些案例中哪些是用于课堂讨论,哪些是限于授课教师讲解。同时,在阅读书目进行到哪一章节时,再阅读相应的配套案例,授课教师都会讲得明明白白,学生如有疑问,可以当场发问,或者课后随时致信询问。

法学院授课所使用的案例书动辄上千页,很多课程上重点讲的案例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。因此,在真正开始学习前阅读课本,并不一定能够在课堂上用到。教授在开学初会分发教学大纲(Syllabus),在授课结束后一般会布置或强调下一堂课程的阅读任务,一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阅读教授指定范围即可,指定范围通常包括课本的页码范围、教授群发的电子版材料、某案例材料(需要自己使用数据库检索)、老师制作的PPT或其他多媒体材料等。教学大纲中通常包括:本学期每节课的主讲内容、每节课提前阅读的书本页码及其相关资料、每节课的性质(讲授课、讨论课或阶段小结课)等。[2]

上课前,学生可以多练习提炼案件事实,关注核心问题,精简摘录法官的论证过程,如此,在面临课堂上教授苏格拉底式的诘问,则有据可依,能够充分参与课堂讨论。参与讨论的英语词汇量要求并不高,主要是日常词汇、基础性法律专业词汇以及预习材料中的新概念等。法学生学习的案例多是创建新规则的经典案例,分析语言一般较为严谨细致,引用很多先例。许多案例教程的章节后附有注意事项与课后问题部分(Notes and Questions),其中的课后问题仅有设问,而没有回答。以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的宗教自由研讨会课程为例,Gene Schaerr教授是华盛顿D.C.执业的律师,每周五从首都到犹他州进行讲学。其讲授“Protecting the freedom to define and carry out one's religious mission”一章时,布置了教科书中的“Chapter 10:III&IV: Religious Autonomy”部分以及 Hosanna-Tabor v. EEOC (2011)案例材料的阅读。

美国法学院课堂,教师给出操作要点(Practice Pointers),包括处理此类案件的策略、对于客户目的的洞察、了解客户在此类案件中的期望等。作为一名合格律师,律师应当具有确定案件关键、寻找解决方案的素质,在确定案件关键问题后,应当停止被动倾听,而通过有选择的发问,获取有效信息。而中国法学院的教师普遍缺乏实践经验,在实践操作要点的传授方面较为欠缺。中国法学教育的实践化路径应以课堂、教材改革为先导,鼓励法学院教师熟悉实践操作技能,法学院宜多邀请法律实务界人士指导教学。只有与实务界需要的诉讼、合规、风控等法律工作紧密贴合,我国法学院毕业生才能跳出低就业率的怪圈,中国法学院才能向真正精英化的方向继续迈进。


[1] 汪习根:“美国法学教育的最新改革及其启示——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样本”,载《法学杂志》2010年第1期,第36页。

[2] 张帆:“美国法律教育初体验——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见闻录”,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,http://fxy.njue.edu.cn/content.asp?id=1164,访问日期:2016年12月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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